初三化学新课标主体参与是课程实施的核心

发布:佚名   时间:2009-8-28 13:16:00   来源:京翰教育中心   录入:杨   人气:2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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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主体参与蕴涵现代课程的重要理念
首先,主体参与蕴涵着现代课程的基石——活动。主体参与与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,活动是它的目的、对象与内容,离开了活动就谈不上主体参与,它昭示着人在活动中的能动性、自为性。活动不会自动地产生在主体面前,正是人的主体参与才使活动成为活动,成为展示人、发展人的重要途径。主体参与强调学生对活动的亲自性、卷入性,它表征着学生个体对课程实践的一种态度与方式。主体参与是对活动的创造、运演,它决定着活动的方向、性质以及结果,使活动具有较强的建构性。参与是前提,决定着活动的始发;参与是过程,决定着活动的质量。现代课程所提倡的就是主体参与基础上的活动,活动基础上的发展。
其次,主体参与蕴涵着现代课程的重要保证——民主。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状态基本上有两种:一是间离的,一是和谐的。间离的关系,即师生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心理距离,有一定的心理对立、对抗。主要表现为:态度分歧,即态度很不相同,甚至完全相反;兴趣背离,教者与学者有着完全不同的兴奋点。师生关系民主是师生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,要使学生在课程运行中主体参与,师生关系必须是民主性的,否则,学生的参与就不是主体性参与,而是被动、消极的参与。在课程进行中,教师应当放弃外在性权威,努力形成以知识素养与人格魅力为内容,以与人为善、和蔼可亲为外部特征的内在性权威,与学生平等相待,这样才能形成有利于学生主体参与的人际关系氛围。
再次,主体参与蕴涵着现代课程的重要策略——自由。在课程实践中,我们感到,那些让学生主体参与的教师,必然能够给学生一定的自由。课程参与中的自由是指学生自主而非强制地学习的一种状态,它可以分为内在自由与人身自由。人身自由,指在课程运行中教师允许学生随意走动,相互交谈,学生可以选择他们想做的事,能够按照他们的意愿参与课程实践;内在自由指学生智力上、情感上和道德上的自由。有利于学生主体参与的课程实践就必须既有人身自由,又有内在自由。自由意味着权力与责任,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课程主体,他们应该有自主性参与课程的权力。学生的责任感往往是在他们自主性活动中培养起来的,同时,学生在课程运行中要主体参与就必须有一定的自主权,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。没有自主权,就不会产生主体参与;没有责任,主体参与就失去了效果。自由不等于自流,不是没有任务,没有目的,不受教师的指导等。学生的自由是相对的,而不是绝对的。现代课程观认为,学生的权力表现在他们可以选择课题、选择研究方法、选择合作对象等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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